您剛在巴黎、里爾、里昂、波爾多或蒙彼利埃簽訂租約,租金金額看起來偏高。或者您是房東,想訂定一個不會有爭議風險的租金。租金管制並非全國統一適用的規則:它只在部分市鎮適用,且上限會因街區、租賃類型及租約簽訂年度而有所不同。
本指南提供一套方法,讓您查證適用於自己房屋的上限、理解租金補足額的機制,並知道租金超過法定上限時該怎麼辦。
30 秒重點摘要
租金管制適用於已實施該制度且位於租屋緊張地區的市鎮(包括巴黎、里爾、里昂、維勒班、波爾多、蒙彼利埃,以及巴黎近郊部分地區等)。出租房屋的租金不得超過上調參考租金,該上限每年由省府命令訂定。此上限取決於地理位置、租賃類型(空屋或附家具)、房間數量及建築年代。
只有在房屋具備特殊舒適性或區位條件,足以作為租金補足額依據時,才允許超收。若租金超過上限且無正當補足額理由,承租人可在租約期間隨時向保護訴訟法官提起租金調降訴訟。
您認為自己的租金超過法定上限嗎?請先查核您的租約及適用於所在市鎮的省府命令。若想對您的合約進行完整分析,可以在此上傳您的租約以查核其合規性。
法律規定
租金管制由 1989 年 7 月 6 日第 89-462 號法律規定,並經 2018 年 ELAN 法修正。該制度先以實驗方式推行,之後在採行此制度的市鎮中常態化。
原則很簡單:在受租金管制的地區,出租房屋的租金(不含雜費)不得超過上調參考租金。此上限每年由省府命令依據地方租金觀察站資料訂定,以每平方公尺居住面積的歐元金額表示。
三個關鍵概念構成此制度:
- 參考租金:在私人租賃市場中,針對特定類型房屋(房間數、建築年代、地理位置)所觀察到的中位數租金。
- 上調參考租金:參考租金加 20%。這是絕大多數租賃適用的上限。
- 下調參考租金:參考租金減 30%。在某些情況下作為下限,特別是房東在租約期間要求調漲租金時。
上調參考租金適用於新租賃(首次出租或承租人搬離後重新出租)及租約續約。它不適用於進行中的租約,除非租約含有調整條款導致超過上限。
租金補足額是租金上限的例外。1989 年法律第 17 條規定,當房屋相較於同類房屋具有特殊區位或舒適性特徵時,可適用租金補足額。此補足額必須有正當理由並載明於租約中。對於舒適性不足的房屋(能源性能診斷為 F 或 G 級、衛浴在樓梯間等),不得適用補足額。
為什麼這可能造成問題
租金管制是常見的訴訟領域,原因有幾個。
對承租人而言,風險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支付高於法定上限的租金。許多承租人不知道所在市鎮受租金管制,或不知道如何查證適用上限。超收金額可能每月高達數百歐元,整個租期累計可達數千歐元。
對房東而言,風險是訂定不合規的租金,而面臨租金調降訴訟。承租人可隨時提起訴訟,不限於簽約時。若法官認定超收,可命令返還超收金額並調降未來租金。
租金補足額是特別容易產生爭議的部分。許多房東在沒有真正理由的情況下適用補足額,主張的特徵並非特殊(一個陽台、較高樓層、標準配備廚房)。承租人若認為補足額無正當理由,可提出異議。
最後,合租增加了複雜性:在個別租約中,所有房間收取的租金總額不得超過整戶房屋的上調參考租金。房東若以高價出租每個房間,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超過整體上限。
具體案例
以巴黎第 11 區一間 50 平方公尺、兩房、位於 1990 年前興建大樓的公寓為例。此類房屋的上調參考租金假設為每平方公尺 28.50 歐元。因此適用最高租金為 50 × 28.50 = 1,425 歐元(不含雜費)。
房東希望以 1,600 歐元(不含雜費)出租此房屋。他適用 175 歐元的租金補足額,理由是公寓以高級材料全面翻新,且享有私人花園的開闊視野。
承租人簽訂租約後發現補足額並無正當理由:視野面向內院,翻新也屬一般標準。他可向保護訴訟法官提起訴訟,請求將租金調降至 1,425 歐元,並返還自簽約以來的超收金額。
另一案例:房東在里昂以合租方式出租一間 65 平方公尺的三房公寓,簽訂三份各 20 平方公尺的個別租約(12 平方公尺房間 + 公共區域分攤)。整戶房屋的上調參考租金為 1,950 歐元。房東將每間房租金訂為 700 歐元,總計 2,100 歐元。租金總額超過上限 150 歐元。承租人可提出異議,即使每份個別租約單獨看來似乎符合較高的租金/面積比例。
例外與特殊情況
租金管制並非在所有地方、對所有租賃類型都適用。
適用的市鎮:此制度在巴黎、里爾、里昂、維勒班、波爾多、蒙彼利埃,以及巴黎近郊部分地區(塞納-聖但尼省、上塞納省及馬恩河谷省的部分市鎮)實施。確切名單由行政命令訂定。採取任何行動前,請先確認所在市鎮是否適用。
排除的租賃類型:社會住宅、APL 協議住宅、季節性租賃、附服務住宅及觀光附家具租賃,不受 1989 年法律租金管制規範。但流動租約及學生租約則適用。
租金補足額:若房屋舒適性不足(能源性能診斷為 F 或 G 級、衛浴在樓梯間、無熱水等),不得適用補足額。補足額必須以相較於同區域同類房屋的特殊特徵為依據。
合租:在單一租約中,總租金不得超過整戶房屋的上限。在個別租約中,所有合租人租金總額不得超過同一上限。此規則由 1989 年法律第 8 條規定,並經 2022 年 3DS 法重申。
進行中的租約:租金管制不會自動適用於進行中的租約。它適用於首次出租、重新出租及租約續約。租約期間,租金只能依租金參考指數調整,且不得超過上調參考租金。
查核清單:確認您的租金是否符合租金管制
- 確認所在市鎮:查證是否受租金管制(名單由行政命令訂定)。
- 確定租賃類型:空屋或附家具、房間數、建築年代、居住面積。
- 查閱所在市鎮現行省府命令:其中依地理區塊及房屋類別訂定參考租金、上調租金及下調租金。
- 計算最高租金:將上調參考租金乘以房屋居住面積。
- 與租約租金比較:不含雜費租金不得超過此上限,但有正當租金補足額者除外。
- 查核租金補足額:若有適用,是否載明於租約?是否有特殊特徵作為正當理由?房屋是否因舒適性不足而被排除適用?
- 合租情況:將所有合租人租金加總,與整戶房屋上限比較。
- 若有超收:蒐集證據(租約、省府命令、照片、診斷報告),並考慮提起租金調降訴訟。
超收時可採取的行動
承租人方面:
- 催告:以掛號信向房東寄發催告,要求將租金調整至合規並返還超收金額。附上詳細計算及適用省府命令。
- 聲請省調解委員會:在提起任何訴訟前,可免費聲請該委員會處理。委員會提出的意見有助於達成協議。
- 租金調降訴訟:向司法法院保護訴訟法官提起訴訟。訴訟可隨時提出,包括租約期間。法官可命令調降租金,並返還自簽約以來的超收金額。
房東方面:
- 事前查核:訂定租金前,查閱省府命令並計算適用上限。若適用租金補足額,應詳細記錄房屋的特殊特徵。
- 主動改正:若發現超收,主動向承租人提出調降租金及退還超收金額。這可避免訴訟及額外費用。
- 訴訟防禦:若承租人對租金補足額提出異議,蒐集特殊特徵的證據(照片、工程發票、診斷報告、與類似房屋的比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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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租金管制適用於所有租賃嗎? 不是。它只適用於已實施此制度的市鎮,且僅限於作為主要住所使用的空屋或附家具住宅租賃。季節性租賃、社會住宅及 APL 協議住宅均被排除。
承租人可隨時對租金提出異議嗎? 可以。租金調降訴訟可隨時提起,不限於簽約或續約時。承租人若在租約期間發現超收,可提起訴訟。
租金補足額有上限嗎? 沒有,法律未對租金補足額設定上限。但必須以特殊特徵為正當理由,承租人若認為無正當理由可提出異議。
如何知道所在市鎮是否受租金管制? 查閱省府或市政府網站。適用市鎮名單由行政命令訂定,省府命令每年公布。
合租情況下租金可超過上限嗎? 不可以。無論單一租約或個別租約,向所有合租人收取的租金總額不得超過整戶房屋的上調參考租金。
房東超收會面臨什麼後果? 法官可命令將租金調降至法定上限,並返還自簽約以來的超收金額。房東也可能被判負擔訴訟費用及損害賠償。
資料來源
- 1989 年 7 月 6 日第 89-462 號法律第 8 條 – 合租租金管制
- 1989 年 7 月 6 日第 89-462 號法律第 17 條 – 租金訂定與租金補足額
- ELAN 法第 140 條 – 將租金管制擴及合租
- Smartloc – 個別租約合租的租金管制
法律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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